关于做好我校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省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女性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关于中国科协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18号)及《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广东省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3]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学术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技术领域或涉密领域不包含在评选范围内。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勿另附封面)及电子版。
(二)候选人附件材料3套,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zhanghon@fimmu.com)。
(一)《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勿另附封面)及电子版。
(二)候选人附件材料3套,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zhanghon@fimmu.com)。
附件:1.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办法;
2.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 张 虹
联系电话:648163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处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