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4月19日完成2013年网上申报书的集中审核工作,请各单位通知项目申请人打印“基金委已受理”状态的申报书,并于4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报送材料请附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要求务必有水印,申请人及参加人员签名。如有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必须是依托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公章代替),有国外单位人员参加请附知情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请附承诺函。
申请书各二级单位不需要加盖公章。
还需要的材料有:
1、团队项目:协调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
2、重点项目:须附查新报告(至少一份原件),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和结题批复复印件。
3、博士启动项目:须附学位证书复印件。
4、杰青项目:
1)申报人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同行专家推荐表(两位、有专家签字原件,可以无水印);
3)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其它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结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