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3年度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 2013 年度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 2013 年度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精神,为促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现组织申报广东省 2013 年度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对于立项的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与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技术,适合县(区)级及以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三)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2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五)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六)项目能从 2013 年开始在省内推广。
    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技术推广单位共同申报,此次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类技术项目。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报《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六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有效性评价、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技术使用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 A4 纸复印,与《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三)申报材料由各有关单位汇总后于 5 2 日上午 12 点前 统一报送到学校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 chenjinyuan@foxmail.com
三、其他事项
2013 年前已获立项资助的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卫生厅将根据项目推广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在 2013 年继续推广。
 
                科 技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 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