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社科规划办通〔2013〕09号文件精神,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请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材料。
科 技 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2789171)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3〕09号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做好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6月、11月各集中评审一次。
2.目前资助文版包括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和阿拉伯文共8种。
3.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其他条件请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4.请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或我办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7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项目申请书、翻译样章的电子版光盘,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所需申报材料报送我办。国内出版机构请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申请材料不再退回。
5.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改写、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6.请将本通知尽快转发,并加强对项目的宣传推介和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
联系人:栗晓静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地 址:广州市黄华路4号之二516 广东省社科规划办
邮 编:510050
邮 箱:gdghb@21cn.net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