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的通知》(粤教科办函〔2013〕2号),对高校科研行为的总体要求、具体内容、管理机制和依法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四个方面做出规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的教育引导、监督约束。探索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的制度规范,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研创新能力。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