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附件1)已在官网正式发布。具体要求及学校相关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学校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下方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要求,积极动员、选拔并组织海外优秀学者依托我校申报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于3月1日之前提交《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意向信息表》(附件2),以便于开展资格审查及相关协议的签订工作;请申请人于4月25日16: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最终版,我处将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提交基金委。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2、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意向信息表


科研院

2021年2月3日

  (科研院联系电话: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