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财务司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财务司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现请各单位对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将对2016-2018年度结项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追回(清理清单将单独发给各相关单位),如仍有结余经费未使用完的,请项目负责人在7月15日之前使用完毕;7月15日后未使用完的经费,将不能继续使用,需按照原渠道退回教育部。同时,请各相关单位对2019-2020年度结项项目的结余经费的使用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经费使用,切实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15日17点前,将2016年-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结项项目的结余经费自查、执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院。
科研院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164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