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1~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团队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含)。

  (二)项目申报团队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

  (三)项目申报团队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四)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在申报同一专题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级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 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三) 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 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同一指南中的同一项目方向(或课题),原则上只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申报项目(或课题)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四、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1917: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业务咨询:黄媛020-61647521/13560448679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科研院

2021年7月22

 

专题一、工业精密仪器设备(专题编号: 20210301

方向 1.1 超分辨率激光暗场成像缺陷检测设备

方向 1.2 OLED 宏量喷印同步实时观测与分析装置

专题二、人体诊疗仪器(专题编号:20210302

方向 2.1 流式细胞分析分选仪

方向 2.2 智能胃部胶囊影像自检系统

专题三、科学测试分析仪器(专题编号: 20210303

方向 3.1 高分辨率低压冷冻透射电镜

方向 3.2 高灵敏度多元素分析仪

方向 3.3 微波等离子体质谱仪

专题四、计测与电测仪器(专题编号: 20210304

方向 4.1 无标记活体显微成像仪器

方向 4.2 水质综合毒性生物监测仪器

方向 4.3 医疗用流量、差压、氧气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