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二),现将公告转发如下。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单位,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自198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为根本任务,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一、 招聘岗位

  岗位1: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学风建设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2: 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一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3: 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2名;

  岗位4: 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二处智能科学与智造(II)项目主任1名;

  岗位5: 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四处融合科学(I)项目主任1名;

  岗位6: 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四处融合科学(II)项目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学风建设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起草科研诚信建设有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跟踪、督办落实与执行情况;

  2. 负责学风建设相关宣传教育、组织实施;

  3. 负责科研诚信建设有关专项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4. 承担科研诚信建设有关的文件档案、文电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承办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一处一般工作人员

  1. 负责制订科学基金科研诚信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 负责拟订科学基金科研诚信监督工作计划;

  3. 承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 负责受理对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工作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组织开展调查;

  5. 负责对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等有关过程进行监督;

  6. 承担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

  7. 承办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和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叉科学部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学部领导下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科学处进行学科战略研讨,拟订科学部的资助战略和学科发展战略;

  2. 协助科学部领导拟订各类基金项目与行政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分配、资助计划等;

  3. 负责科学部各类项目的综合管理和资助项目的成果集成;

  4. 拟定适应交叉科学研究特征的评价机制及管理办法;

  5. 负责科学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政务信息管理及运行保障等工作;

  6. 承办科学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交叉科学部科学处项目主任岗位职责

  1. 凝练面向重大需求或重大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

  2. 提出优先资助领域、重大类型项目建议;

  3. 组织编写项目指南;

  4. 组织和管理各类项目的受理、评审、验收及跟踪评估;

  5. 组织和建设交叉学科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审系统;

  6. 承办科学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 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学基金事业,能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3. 岗位1-2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岗位3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4-6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岗位3-6应具有本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在本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其中,岗位4-6应熟悉本领域的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特殊要求


岗位

专业背景(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岗位1

岗位2

工学(08)、医学(10)、法学(03)

中共党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具有工学或医学专业背景者,需同时具有相关行政法实践工作经历;

具有法学专业背景者,需同时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岗位3

数学(0701)、物理学(0702)、化学(0703)

中共党员;

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交叉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岗位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交叉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岗位5

地球物理学(0708)、物理化学(070304)

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交叉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岗位6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交叉科学研究经历者优先

  注:1.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且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2.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3.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4.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1上传至招聘系统,同时还需将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任证书或文件、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卡及集体户口首页)等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上传至招聘系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者视为无效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报名截止后,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应聘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招聘工作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组织该岗位的招聘。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100分,两者各占50%。

  参加笔试时,应试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岗位聘任证书或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面试前,全部面试人员需参加有关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3:7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等额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岗位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通知考察对象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重要说明

  (一)以上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

  (二)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我委机关事业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行政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等需转入我委,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工资、住房等福利待遇。

  (三)应聘人员对应聘过程所有环节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均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规定程序确定。其中,岗位1-2原则上聘任等级不超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3-6原则上聘任等级不超过专业技术五级。

  诚挚欢迎有志于从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科研或科研管理人员踊跃报名,欢迎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优秀人才,为新时代科学基金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10716:30

  咨询电话:010-62326984(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30

  电子邮箱:yaosc@nsfc.gov.cn

  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62325252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二)项目指南的通告原文网址如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6/info81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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