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2021年)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委托组织单位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87号)、《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19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穗财规字〔2019〕6号)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202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执行期至2022年结束的项目。

2.执行期至2021年结束,但已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

3.其他项目(含首次验收不通过需整改的项目)。

、验收流程

1. 验收申请。项目组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验收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承担单位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纸质验收材料,并提交学校盖章一般项目(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纸质材料提交学校科研院,重大和重点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要求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验收材料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窗口

2. 验收评审。一般项目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下放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重大和重点项目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

3. 结果反馈。验收结果在线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下载电子验收书。

三、时间安排

(一)以2022年3月31日合同到期项目为例,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4月1日-4月20日,项目组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结项材料。

2、2022年4月21日-4月30日,各二级单位审核结项材料。

3、2022年5月1日-5月10日,学校审核结项材料。

4、2022年5月20日前,双面胶装成册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验收意见初稿提交科研院。

5、6月20日前,完成所有到期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并系统提交。

(二)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议项目负责人合同到期后按学校时间先行准备验收材料,具体事宜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点

1、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查需要结项项目清单附件1并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有遗漏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院。

2、若项目需,或存在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合作单位间经费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变更等重大变更,必须在合同到期3个月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变更申请;一般变更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按要求报学校审批或备案,经费开支预计可能超出科目预算额度的请按照要求在项目合同到期前提交变更申请,以免影响项目顺利结项。

3、 项目合同到期至完成结项前,经费不能开支。结项后的结余资金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合同到期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科技报告并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20-83571897,该证书作为验收材料一并提交。

5、各单位项目验收情况,以及经费采取“包干制”的项目的决算表将按照市科技局的要求在学校科研院网页公开。

6、请各单位及时将已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含市科技局组织和学校组织项目)的验收材料提交至科研院存档(含市科技局盖章版验收证书、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明材料等)。各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在明确项目验收结论后15天内按专家验收意见完善材料,并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联系电话:83491758)。

7、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2019和2020年度立项结项验收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简政放权改革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执行。具体参看《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简政放权改革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见附件7)和《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项目验收流程(试行)》(见附件8)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项目、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立项)可参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结项验收,注意其评审专家需科研院从广州市科技专家库中选择。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沟通科研院。

8、项目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各二级单位应主动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9、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和学校将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强制终止。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10、为切实做好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项目验收工作,明确其验收流程及其注意事项,科研院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召开相关说明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附件: 1.2022年市科技需结项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

      2.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4.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5.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

6.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指引

7.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简政

放权改革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8.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项目验收流程(试行)

                                                        科研院

                                                   2021年1018(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