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集中展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实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厅通知,此次推荐工作省教育厅仅有3个名额,我校向省教育厅的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项,竞争压力较大,各单位可考虑通过第八届科技委委员推荐候选项目。
(一)专家推荐:
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项目所在单位推荐名额。推荐人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将《推荐表》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
(二)单位推荐:
1.专家填写申报表:请专家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2.二级单位遴选:专家填写申报表后提交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组织遴选,每单位限推荐1项。二级单位对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按照《通知》所列基本条件从严把关,推荐出真正具备显示度、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候选项目。请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候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学校科研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3.学校遴选:科研院将统一组织遴选各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通过遴选的项目将于11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参加遴选。
4.提交资料:获推荐的候选项目将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学校科研院处,经审核签章后报送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张元帅,联系电话:61648495
电子邮箱:905621124@qq.com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5
科研院
2021年10月25日
- 附件【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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