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科协2022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广东省科协组织实施2022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由个人申请,经学校推荐申报。对获选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1-12月。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过硬、学风优良、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面向”,践行科学家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规范;

2.35周岁以下(1986 630日后出生)在广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取得博士学位;

4.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培养方案。包括培育对象成长发展规划与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等。

2.有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担任,对培育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帮助培育对象制定规划和目标。

3.有培养平台。项目实施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培育对象成长。

()申报限制

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同类人才计划项目的个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通过二级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广东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名盖章,一式2份。请二级单位科管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料,于2022120日前送至学校科研院;同时将PDFWORD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培育计划+推荐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uangyuan.smu@qq.com;不接受申请人直接申报。

()填报要求

1.全面、真实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缺少或不完整的,申报材料无效。

2.项目获立项后,在2022年经费下拨前签订项目合同。

3.安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法依规按项目合同的约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媛

地址:行政楼214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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