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科技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学校通过广东省教育厅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 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附件1)。
(二)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5)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奖励类别、项目主持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905621124@qq.com,工作人员将及时分配系统填报所需的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填报,首次登录请修改提名号的密码,否则不能再次登录,该系统只在每天的8:00-18:00开放,其它时间关闭。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内容,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可于提交后,查看生成PDF文件和附件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接取消提交。
(三)提名公示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系统提交初稿,科研院将进行形式审查。2022年4月30日前将《公示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905621124@qq.com,由科研院统一在校内公示。
2.其他完成单位的公示由相关完成人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6日前,将其他完成单位的公示证明材料发送至905621124@qq.com存档备查(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或申报人员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报送至科研院215室。纸质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3套(含一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元帅
电话:61648495
邮箱:905621124@qq.com
科研院
2022年4月1日
-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4.公示表.rar】已下载次
- 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6.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已下载次
- 附件【7.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