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一、依托单位变更

 项目转出

  项目负责人由南方医科大学调入其他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同意,可以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申请,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

  1.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原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如项目为博士后期间获得,变更申请表还需征得博士后合作导师同意并签字,后续申使用学校公章时,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2)制作变更:项目负责人在国家基金系统中发起项目变更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

注:制作变更时,建议在系统附件上传以下材料:

① 已经变更至新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 由现工作单位提供的关于能够支撑项目继续开展的说明,需说明现工作单位的政策及平台等条件可以支撑项目顺利结题。

(3)申请盖章:项目负责人需将签完字的纸质《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交双方单位审核盖章。南方医科大学盖章申请,需交给原二级单位科管老师,在学校 OA 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如所在二级单位无学校 OA 系统,请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

(4)提交纸质:纸质版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所在具体的学科处,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2.批准通知下达后:

项目变更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携项目变更批准通知,联系科研院及财务处办理经费拨转手续,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及财务管理部门。

注:建议同时做好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便于结题时审核使用。

项目转入

项目负责人由其他单位调入南方医科大学工作的,经原依托单位同意,可以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申请,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正式入职我校后,在征得原依托单位同意后,填写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现所在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续申使用学校公章时,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2)制作变更:项目负责人在国家基金系统中发起项目变更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

(3)申请盖章:项目负责人需将签完字的纸质《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交双方单位审核盖章。南方医科大学盖章申请,需交给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在学校 OA 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如所在二级单位无学校 OA 系统,请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

(4)提交纸质:纸质版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所在具体的学科处,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2.批准通知下达后:

项目变更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携项目变更批准通知,联系科研院及财务处办理经费转入手续,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及财务管理部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在原单位办理经费拨转手续,并在原单位完成经费决算,决算表加盖原单位财务公章,便于结题时审核使用;

(2)确定经费已经拨入南方医科大学后,在财务系统查询来款,并根据计划书原预算及原单位决算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模板见附件2)。然后携带纸质到账单、项目计划书及项目经费预算表,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协助办理经费入账,等待经费下拨完成。

(3)建议在原单位取回申请书和计划书原件,交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存档;如果无法取回,请索取留存项目计划书及项目批准通知的扫描件,计划书等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二、项目延期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不接受延期申请。

  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原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续申使用学校公章时,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2.制作变更:项目负责人在国家基金系统中发起项目变更申请,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

3.申请盖章:项目负责人需将签完字的纸质《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交给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在学校 OA 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如所在二级单位无学校 OA 系统,请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

4.提交纸质:纸质版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邮寄至项目所在具体的学科处,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注意事项

1.如需申请项目延期,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申请,按照基金委及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并做好项目延期流程的跟进,关注系统状态,避免项目延期失败;

2.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变更

(一)项目负责人变更

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更换: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变更流程: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续申使用学校公章时,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2具体变更:准备好电子附件,原项目负责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发起项目变更—>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寄给基金委,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2.所需电子和纸质附件材料:

1原项目负责人和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或者申请书;

2变更后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及个人信息表。

3依托单位盖章部分请交给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在学校 OA 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如所在二级单位无学校 OA 系统,请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

 

(二)参与者变更(新增或退出)

项目开展过程中,因研究需要可以申请参与者退出或者新增。

1.变更流程:

1)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续申使用学校公章时,需作为附件在OA中上传

2具体变更:准备好电子附件,原项目负责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发起项目变更—>进入NSFC系统—>“项目变更”—>“制作项目变更”—>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打印《项目变更申请与审批表》并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寄给基金委,等候基金委审核批准。

2.所需电子和纸质附件材料:

1参与者退出或者新增,提交退出或者新增人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的退出或者新增人员知情同意书;因客观原因导致退出人员无法签字的(如去世),项目负责人应当备注说明;

2新增参与者的,还需提供新增人员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表。

3依托单位盖章部分请交给所在二级单位科管老师,在学校 OA 系统中发起公章使用申请,如所在二级单位无学校 OA 系统,请联系学校科研院胡友坤老师,办公电话:020-6164816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



(联系人:胡友坤;联系电话:020-616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