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次
一、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填写并打印;
2、最终成果5套(最终成果电子版需上传至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
3、最终成果简介5份;
4、有阶段性成果的,需提交阶段性成果1套;
5、全部结项材料电子版(光盘)2张。
二、材料的装印要求:
1、申请鉴定结项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2、最终成果必须装上封面和目录。最终成果是系列论文或论文集的,须将论文复印后按发表的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并装上封面和目录。
3、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属于阶段性成果的,须在封面上注明。
4、提交多种形式成果申请鉴定结项的,不同形式的成果要分别装订。
5、最终成果要求匿名,成果封面、成果简介及成果本身都不得透露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6、经批准先出版后鉴定的专著直接提交鉴定。
三、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使用说明:
1、注册:打开广东省社科规划网页(网址:www.gdpplgopss.gov.cn),进入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注册用户账号后退出系统。
2、登录及提交申请:重新进入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按提示填写结项材料数据,上传成果电子版后提交申请并打印审批书。已在网上申报过省社科规划项目或填写过省社科专家数据库的申请者用已有用户账号登陆。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