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校人字[2006]777号)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促进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提高,学校将进行第五届“南医优秀教师”评选,并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学校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发挥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选拔出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德才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评选范围
在岗在编的学校各教学机构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凡201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学校转制后曾获得过校级或以上优秀教师荣誉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系统完成一门学校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学任务,在同等条件下,双语教学教师优先推荐。
3、五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及手段具有创新性,教学效果好,所讲授的课程在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价中5次或以上评价为优秀。
4、近5年来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1条:
(1)积极参与本科质量工程建设,校级主持,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
(2)主持省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以上,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
(3)获得学校教学优秀一等奖或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优秀或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4)指导的学生在省级或以上竞赛中获一等奖。
四、评选名额
自2014年起,“南医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届。今年全校拟评选表彰优秀教师10名。专任教师多于或等于100人的单位报送候选人不得超过2名,专任教师少于100人的单位限报候选人1名。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南医优秀教师”审批表》。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应广泛组织教师、学生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根据推荐名额确定最终候选人,无符合条件对象和合适人选的,可不申报。
(三)学生评议
由学生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广泛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选“南医优秀教师”的重要参考。
(四)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审组评议出10名优秀教师。
(五)学校审定
将专家评审组评议意见及结果报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后张榜公示,并于2014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南医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另外,广东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师评选,一般将从“南医优秀教师”获得者中推荐。
七、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是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鼓励他们在教学岗位上建功立业。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将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组织获奖教师的示范教学,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以提高全校教师的教学水平。
八、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南医优秀教师”审批表》(着重填写评选条件要求年限内的业绩成果及主要事迹,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原件);
2、《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南医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业绩成果支撑材料(A4纸复印,加盖相关部门审核章,并按评选条件排序及装订成册);
4、《“南医优秀教师”条件对照表》;
5、单位初评报告(包括初评程序、教师和学生参评名单及评议情况原件、评委组成及推荐结果);
6、申报材料按校办字[2012]7号文件规范使用称谓。
(二)为使报送材料及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14年7月16日12:00前电子版评选材料发送至shizi@fimmu.com,纸制版材料于2014年7月17日12:00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有关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 “南医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及附件表格,请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人事通知”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