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7月1日后入站博士后新薪酬标准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2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malin 】

姜敏、王倩、覃锡和、揭威、Maurya、岳晓婧、黄志斌: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学校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招聘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人字[2015]71号)(下简称《办法》),按照通知要求,201571日后入站的博士后可享受新政策。

根据《中国博士后管理规定》及中国博士后网上系统确认,你们7人属于201571日之后进站,现将申请新薪酬要求提出如下,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学校将按新薪酬标准发放待遇。

一、116日(周五)下午15时至17时提交以下材料到大学博管办行政楼422办公室。

1、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小类二区(或以上)论文,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出具的SCI论文收录证明原件。

2、本人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办理校本部博士后公寓退宿手续,签订新协议后,按新标准执行。

三、材料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由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评议表见附件2),确定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二)点者,由学院在1110日前正式报OA件到学校人事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者办理退宿、签订新协议后纳入新薪酬标准。未通过评审者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四、博士后逾期不提交材料、学院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招聘专家评议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1029

 

 

 

 

南方医科大学 博士后招聘专家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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