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厅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2-1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以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1216日上午8∶00至1223日下午5∶30止。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人事处           联系人:许兆峰
联系电话:61648090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南方医科大学通过人员(教育厅评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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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