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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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 (一般项目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一、申报条件及限项

“博士青年科技人员”申报项数为5项。“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 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 拥有博士学位;3. 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粤穗联合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有8位老师)。其余2项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申报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二、时间安排

6月28日上午11:00前: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书的填写;

6月28日下午4点前:申报人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可从系统导出PDF)发送到邮箱shijie18814124203@smu.edu.cn;

6月29-30日:组织专家进行函审;

7月1日:学院公示院内评审结果。

三、申报材料

通过院内评审的申报人请在7月6号下午5点前在阳光政务平台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石杰,联系电话:61648708

 

 

药学院

2020年6月23日

 

 

学校详细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102号)精神,我校被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将由学校组织推荐。为此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项目推荐方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集项目,各二级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择优遴选,按学校分配指标数推荐优秀的项目到学校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外,还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经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2.本专题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三、申报和评审

1. 本专题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

2. 本专题项目申报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我校推荐立项项目数100项,其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数至少75项。建议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科研与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3.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科研院网站公示。

四、申报材料

1. 项目负责人需按各二级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要求,先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2.各二级单位在组织评审后,将项目遴选工作方案、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汇总表盖章后和通过遴选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学校科研院,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是否青年博士科技人员;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四、资助力度与实施期限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学校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2日9:00。

(二)二级单位遴选及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根据指标分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遴选,并按照市科技局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2020年7月10日下午5:00前各二级单位网上申报截止。

2020年7月16日上午12:00前将各二级单位通过遴选的项目导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并以公函形式将遴选情况说明(含汇总表)交学校科研院,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和汇总表发邮件至6642205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单位遴选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9日下午5:00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组织遴选出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科研院网页进行公示。

2020年8月5日下午5:00前,各二级单位组织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提交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含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盖章、签名、电话、日期等需齐全,其中学校留存的请在申请书右上角标注“留档”)、盖章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学校科研院,电子版发邮件至664220551@qq.com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院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刘畅,许宏;联系电话:648440,648169)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4、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征集和遴选实施方案

5、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立项权下放项目申报限项分配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6、2021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