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自1994年设立以来,对高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评奖机制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普本")在高级别奖项中几乎无缘获奖。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中,"双一流"等重点高校几乎包揽全部高级别奖项,而占全国本科在校生总数93%的"普本"却难获认可。
这一现象与国家倡导的高校分类评价理念相悖。国家多次强调要通过分类评价促进高校差异化发展,但如果"普本"因类型或名气而丧失竞争机会,这不仅是"普本"的遗憾,更是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损失。
从学生规模看,截至2023年,"双一流"高校在校生仅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7%,预计到2035年这一比例也仅达到20%。这意味着在相当长时期内,大部分本科生仍将来自"普本"。如果这些院校始终无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将形成"普本缺乏优秀教学成果"的错误认知。
事实上,教学成果奖评选应注重"增值成效",即不仅要看学生的绝对水平,更要看进步幅度。在这一评价标准下,"普本"完全具备竞争实力。然而现行评奖机制中,当教学成果的实际成效难以明确分辨时,申报者的名气往往通过评委的主观印象起到决定性作用。这种"名气导向"导致"普本"在显性或隐性层面被边缘化。
各地在申报推荐过程中普遍采取"田忌赛马"策略:高校会根据各赛道对手强弱进行排兵布阵;院校间的联合申报往往出于得奖目的而非优势互补;各省教育部门也更倾向于推荐辖区内名校参与角逐。这些策略进一步压缩了"普本"的获奖空间。
这种局面带来双重负面影响:对"普本"而言,教学成果奖是学科评估和争取教育资源的重要参考,失去竞争机会将挫伤师生积极性,导致教育资源与教育质量陷入"双洼地"恶性循环。
对高等教育整体而言,"普本"边缘化加剧了"唯名校"倾向。学生在考研、就业、落户等方面遭受的各类歧视,与高校评价体系中的偏见互为因果。要构建人人成才的教育体系,就必须打破这种循环。
因此,亟须优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顶层设计,建立分类评价机制:首先,明确教学成果奖评选应坚持"增值评价"原则,关注学生进步幅度和院校自身发展。其次,设立应用型、技能型高校专门赛道,确保"普本"能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最后,完善评委遴选机制,增加熟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家比例。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教学成果奖评选理应率先落实这一要求。通过分类评价让"普本"教育被"看得见、瞧得起",对提升中国教育总体质量、完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只有让各类高校都能在各自领域追求卓越,才能真正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摘自 《中国科学报》 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