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学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 浏览次数: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各级管理干部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教师和管理干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学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优秀奖评选标准按照现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九章中的“教学优秀奖评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2015学年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单位自行向学校申报。  
三、指标分配  
拟评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3个、教学优秀奖150名。各单位教学优秀奖的指标详见附件一,指标的分配主要依据各单位2015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2015年底公布的教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并适当考虑各单位现有人数。  
本次评选不限定各单位教学优秀一等奖的申报名额,申报二、三等奖的名额,原则上参照2:3的比例,若推荐的一等奖人选未能通过学校的评审,将自动按二等奖进行审核。  
四、评选办法  
9月10日前,各单位完成教学优秀一等奖候选人的推荐及二、三等奖的评审,将《2015学年申报教学优秀奖汇总表》及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审定。一等奖候选人需同时上报个人2015学年教学工作经验材料(不少于2000字);申报教学管理先进单位,需同时上报不少于3000字的教学管理经验材料。9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一等奖进行评审。  
五、推广示范  
学校将组织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开展优秀教师示范课,组织广大中青年教师进行观摩学习,也将通过工作简报、现场观摩等各种形式推广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南方医科大学
                    2016年7月9日      
(联系人:霍荻,联系电话:64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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