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
学校组织开展第十届“南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范围:
在岗在编的学校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学校转制后曾获得过校级或以上优秀教师荣誉者,不再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尊重学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 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200标准学时以上,且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双语教学教师优先推荐。
3. 五年内无教学事故及违反师德的行为。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及手段具有创新性,教学效果好,所讲授的课程在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价中5次或以上评价为优秀。
4.近五年来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条:
(1)积极参与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主持;或省级前3名;或国家级前5名。
(2)主持省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以上;或主编全国统编教材。
(3)获得学校教学优秀一等奖或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优秀奖或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4)指导的学生在省级或以上竞赛中获一等奖;指导的学生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学生。
符合条件的老师请查看附件详细通知,并按要求准备材料,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给办公室王珏老师。
附件:
1.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南医优秀教师”审批表
2.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南医优秀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3. 附件3:“南医优秀教师”候选人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封面模板)
4. 附件4:“南医优秀教师”条件对照表
5.关于开展我校第十届南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党教字[2019]4号)
通识教育部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