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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6

 

      

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应助尽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相应的资助,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常年动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动态跟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将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数据上报学生处录入系统,系统将根据学生信息确定困难程度的参考等级。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采集

按上级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重要基础。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名单须来源于上一学年全国资助管理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参评名单,须分别来源于当年10月和次年5月全国资助管理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

各学院要依据核实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数据以及“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推送的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数据,做好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全部列入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无一遗漏。

四、完善认定指标体系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各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表》内容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结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指标项进行逐一认定核实,初步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1.做好业务培训和诚信教育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包括辅导员老师和学生骨干),认真学习领会《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指标解释》等文件精神,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做好认定工作,充分理解《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做好经办人员,特别是一线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自强自立和感恩奉献意识。同时要做好个别确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个人自卑心理等原因,不愿意主动申请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请各学院主动做好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资助。

2.做好政策宣传和学生申请工作认定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2020级新生)。各学院要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组织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填写该表的学生为全校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无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用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学院集中收回,统一审核、保管并存档。学院各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年级(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各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初审,初步建立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在学院内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3.学校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逐项对照,对于特殊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家庭等),要逐个学生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学校学生处将通过抽查形式,核实学生填写情况。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填报虚假情况,学生处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4.数据处理。各学院将本院本专科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由学校学生处汇总整理后集中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对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数据导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由学校学生处汇总整理后集中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最终确定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

5.时间安排。9月1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审核学生材料。920日前,学校学生处将全校学生基本数据和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学生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

6.材料上报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附件7(电子版)、附件8(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校本部学生高层公寓负一楼学生处114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遗漏、错报、材料报送不及时的问题,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61648426,电子邮箱:103538196@qq.com。

附件: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整指标解释

5.南方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6.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汇总表

7.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

8.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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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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