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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关于2016级本科生实习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1


各实习基地,学院机关各办公室,各系:

实习中期考核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实习进度安排,学院决定对2016级本科生实习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实习态度、工作表现等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校、实习单位及学生的三方交流,推动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更好地培养优秀人才。

二、考核对象

2016级法学(卫生监督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专业学生均需参加实习中期考核。

三、考核时间

法学(卫生监督与管理)专业中期考核时间为2019年10月;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专业中期考核时间为2020年2月。

四、考核内容

1.学生实习表现:考勤、实习态度和业绩、专业能力等;

2.单位实习管理情况:实习计划和带教情况等;

3.实习手册填写情况;

4.毕业论文选题与研究进展情况。

五、考核形式

1.实习中期考核采取抽点考核办法。对于抽中考核的实习单位,采取听取学生实习心得、论文选题和研究进展以及检查实习手册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其他实习单位,采取电话考查等灵活的方式。

2.中期考核流程包括指导老师介绍实习情况、实习点点长汇报实习心得、实习生汇报毕业论文选题与研究进展、双方领导老师交流等。具体流程见附件1。

3.实习单位应在中期考核前对学生开展阶段性考核并填写意见,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完成实习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中由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填写的相关内容。

4.学院在实习中期考核当天根据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反馈,结合论文选题和研究进展及实习手册的检查情况等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完成实习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中由学院填写的相关内容。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任务,提交实习周记录、实习心得、实习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等有关佐证材料,方可参加实习中期成绩评定。

2.学生应在实习考核前提交实习手册和实习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由实习点点长收齐以备检查。

3.各实习点点长需提前准备发言提纲,内容包括实习工作介绍和心得体会等。

七、成绩评定

1.实习中期考核成绩评定采用学校评价和实习单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实习单位评价为主,学校评价为辅。实习中期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单位及指导老师的平均评分占实习中期考核总成绩的60%,毕业论文选题与研究进展评分占实习中期考核总成绩的20%,实习手册检查评分占实习中期考核总成绩的20%。学生所撰写实习心得被学院或学院录用发表的,将予额外加分。


中期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60分)

学生出勤情况及组织纪律(20%)

专业理论运用能力(20%)

工作业绩及工作效率(40%)

沟通协调能力(20%)

毕业论文选题与研究进展评分(20分)

论文选题情况(50%)

研究进展情况(50%)

实习手册检查评分

(20分)

实习项目内容记录情况(40%)

指导老师评价情况(30%)

实习心得记录情况(30%)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100-90)、良好(89-80)、合格(79-70)、基本合格(69-60)和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并上报成绩存档。学院对优秀实习生(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成绩均达优秀)予以表彰,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予以重修。



  附件:

  1.实习中期考核工作流程

  2.实习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19年1016




(联系人:洪亦卿、周军,电话:020-6164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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