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9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目标,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2.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3.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公布工作办法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考生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包括工作程序、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组织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命制复试试题
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保存在保险柜,由两人一同才能开启。
(四)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和录考比,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复试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书(或证明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确定考生资格。“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需“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2.考生建档:对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分别建档。
三、复试方式和成绩
(一)复试方式
1.思想与心理素质(不计入总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参与邪教组织情况;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素质。该项目不计入总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淘汰。
2.笔试能力(共200分)
第一部分:英语听、读、写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5分钟,共100分。
第二部分:专业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40分钟,题型为问答题,共100分。
3.面试考核(共100分)
第一部分:英语听说能力: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合并于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面试中,满分50 分。
第二部分:专业面试: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用口试方式,满分50分。
4.科研能力(共200分)
科研能力考核:由学科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成绩计算方法
1.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即(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20%)*50%。计分四舍五入取整。
2.复试成绩满分500分,由笔试能力200分,面试水平100分,科研能力200分构成。计分四舍五入取整。
(三)其他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录取
(一)录取方式
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或录取类型(科学型或专业型)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排名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具体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五、监督
(一)工作要求
1.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作为考生参加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过程中的笔试和面试环节均需全程录音录像。
(二)监督方式
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监察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
监督电话:020-61648570。
(三)责任追究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学院依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六、咨询
咨询点:卫生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19栋409房)
联系电话:020-61648797;020-61647194
以上复试录取方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有疑问请致电020-61648482。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考试编号 |
初试总分 |
121219000004811 |
388 |
121219000000610 |
387 |
121219000004763 |
376 |
121219000004746 |
375 |
121219000000884 |
374 |
121219000001151 |
373 |
121219000005155 |
373 |
121219000000226 |
371 |
121219000004736 |
367 |
121219000001117 |
366 |
121219000002227 |
366 |
121219000001340 |
365 |
121219000004803 |
363 |
121219000001059 |
362 |
121219000004817 |
362 |
121219000004756 |
360 |
121219000004761 |
360 |
121219000004808 |
360 |
121219000002232 |
356 |
121219000001435 |
354 |
121219000002228 |
354 |
121219000005369 |
354 |
121219000000146 |
353 |
121219000002229 |
352 |
121219000002504 |
351 |
121219000004786 |
351 |
121219000001025 |
350 |
121219000000332 |
348 |
121219000004798 |
347 |
(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