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办法(2022年修订)》(校研字〔2022〕20号)《南方医科大学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20〕9号)等文件,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分委会委员评审,现将拟向学校推荐获得相应导师资格的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初次遴选(共8人)
公共管理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胡光丽、刘贵浩、申树群、向国春、薛允莲、张露文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凌志海
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刘昂
资格审核(共1人)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导师:王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卫生管理学院教研办(411)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学院将在公示结束后,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以上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组织复核及下一步相关工作,导师遴选结果最终以学校发文确认为准。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 020-61648797。
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