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营造德能双修、追求卓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本专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及统计时间范围:在校期间获得《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活动奖项的我校在籍在册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项目成果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项目成果申报范围: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目录(2021年修订版)》内所列项目(见附件2)。
(三)相关说明: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不同级别获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统计,不累计计算。
2.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合作且符合《办法》要求的项目成果可纳入申报范围。
3.学校已单独给予奖励过的成果和项目不再此次申报范围内。
4.参赛活动项目需经过学校统一指派,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参赛获奖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工作分工
学生处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评定、预算汇总和发放。
宣传部、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通识教育部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关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的申报、审核、认定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奖励评定的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4月7日-4月1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评优奖励——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成果申报”模块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等证明扫描件。
(二)学院报送(4月18日-4月24日)。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初步审核学生填报的材料和附件,分类在线报送至各活动归口的职能部门。
(三)部门审核(4月25日-5月7日)。相关部门根据已掌握的学生获奖信息,筛选活动归口单位后在线审核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后报学生处。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
(四)学生处汇总、核对(5月8日-5月16日)。学生处核准各部门已审核的材料,导出形成2021年度本专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省级以上获奖项目。
(五)核准和公示(5月17日-5月31日)。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拟定奖励等级,评定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报送要求
1.目录内活动成果项目的认定由活动归口部门审核把关。新增活动成果项目由活动归口部门提出评审意见至学生处,由学生处上报评审工作委员会审议。
2. 请各单位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管理办法
2. 《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目录及归口部门(2021年修订版)》
3.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信息
4.学工系统操作指南(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成果项目)
学生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