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近期,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学生处核对,并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重新认定,拟增补刘家兴等82名学生作为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学生处反映。具体公示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示期:2021年4月20日-26日下午5时。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0-61648427
邮箱:nyzz2020@163.com
地址:高层公寓负一楼学生处资助科108房
附件:拟获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