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新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新生资助政策规定,学校依照新生资助对象、标准和申请条件,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等工作程序,现将拟获得申请省财政第一学年学费资助新生名单、校内资助新生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新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对受助学生资格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648426 )
附件:1.拟推荐省财政资助新生名单
2.拟校内资助新生名单
3.拟国家助学金资助新生名单
学生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