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和创新,提升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根据《南方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即日起开展2017年辅导员专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和参加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管理岗位青年干部兼职辅导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等,每个项目参加人不超过5人。
2.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课题申报人必须具体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3.重点课题申报方向以《选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其他主题不予受理;一般课题项目可根据学生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宜小宜实、切记空泛。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递交材料(6月27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2份原件,3份匿名)报送至学生处。
电子版发至345729610@qq.com。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6月30日--7月7日):学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其他要求
1. 本年度课题立项数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和评审意见确定。
2. 学校给予准许立项课题一定的支持经费,其中重点项目给予0.5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0.3万元资助。课题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资助总经费的50%,其余部分待成果完成并验收结题后拨给。
3.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本年度获准立项课题在2018年6月初结题;课题结项时,除提交结题报告外,须在国内正式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课题研究,未能完成的将追回课题经费,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4. 2016年辅导员专项科研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5.课题管理按《南方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6.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2. 南方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课题申报书
学生处
2017年 6月13日
附件1
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1.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问题研究
2. 大学生突发事件与伤害事故应对措施研究
3. 高校校园网络舆论的形成、监测与引导机制研究
4. “校园贷”风险防范与教育引导机制研究
5. 书院内学生学习行为特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