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机关、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和《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学院决定改选教学督导组成员,成立第二届教学督导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教学督导组
组 长:
罗深秋(学校督导团副团长、细胞生物学教研室教授)
副组长:
白晓春(基础医学院院长、细胞生物学教研室教授)
黄巧冰(学校教指委主任委员、病理生理学教研室教授)
董为人(学院教指委主任委员、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教授)
成 员:
赵小阳(基础医学院副院长、发育生物学教研室教授)
张 琳(组织胚胎学教研室主任、教授)
李金明(生物信息学系主任、教授)
刘靖华(病理生理学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郭家松(组织胚胎学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林 洁(病理学系教授)
熊静波(细胞生物学教研室教授)
商 璇(医学遗传学教研室副教授)
(二)教学督导办公室
教学督导团下设教学督导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
二、聘期
教学督导团成员任期为三年,从2019年4月1日起算。
三、几点要求
1.督导团成员应认真学习《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和《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于律己、秉公督导,坚决杜绝徇私枉法和利益输送的现象发生。
2.督导团成员应合理安排自身业务和督导工作的关系,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督导任务,并把督导工作作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契机,以提高学院整体教学质量。
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邱钰晖;电话:6164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