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中几个具体程序

发布时间:2010-10-27 浏览次数:

 

一、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汇报及其意见;
2、听取团组织的"推优"意见;
3、审阅被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含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6、选送党校培训;
7、政审(必要的外调或函调);
8、上报预审。

 

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经上报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
1、统计人数,宣布开会;
2、宣布发展对象名单;
3、申请人汇报;
4、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
5、支委会逐个介绍审查情况;
6、党员发表意见;
7、申请人表明态度;
8、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三、预备党员宣誓仪式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4、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誓词见党章第六条规定);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6、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7、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8、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四、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
2、介绍预备期考察情况;
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并提出意见;
4、党员发表意见;
5、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五、预备党员转正
 

一、会前准备。由本人写出申请报告-党小组提出意见-小组向支部汇报定期考察情况-支委会审议-填写转正表。
二、召开支部大会。本人汇报预备期表现-支委会报告对其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转正意见-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形成决议-支部书记提出要求。
三、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