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2.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3.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
4.确定发展对象和组织培训(党支部、党委)
5.政审(党支部)
6.向党委报告(党支部)
7.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8.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9.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
10.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委
11.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委派的负责人)
12.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的专人)
13.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14.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15.入党宣誓、与预备党员谈话(党委、党支部)
注:不具有管党职能的党委、党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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