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协现已开展第十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凡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通知推荐要求的科技工作者(会员)均可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院

一、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含中央驻粤单位及香港、澳门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突出贡献指:在科研、设计、工程和生产中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五名完成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上述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有重大突破、重大贡献者不受奖项条件限制

二、推荐工作要求

二级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及被推荐人仔细阅读附件,根据附件要求推荐人选、填报材料。学校共可推荐3人,每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请被推荐人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第九条要求填写提交附件3-6。相关表格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二级单位于202314日前将被推荐人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172239284@qq.com.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4份。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附件4,粘贴相片),纸质材料一式4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5):被推荐人须经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3位专家中除1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2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综合鉴定材料(1000字左右)4份,由二级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研成就成果、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被推荐人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4册并提交。

6.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包含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及《第十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材料严格按纸质材料顺序排序。以“丁颖奖申报+二级单位+姓名”为邮件名称发到172239284@qq.com

四、推荐工作安排

1. 各二级单位于202314日前报送推荐材料

2.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人数进行校内评审

3. 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截止时间前报送材料至省科协

联系人:陈昕昀

电话:648439

邮箱:172239284@qq.com

地址:行政楼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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