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定向项目申报需经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才能成功申报。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为 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项目申报书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 24 日 8:00 至 2025 年 3 月 3 日16: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台:http://service.most.gov.cn。
2.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5 年 3 月 7 日 16:00 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业务咨询电话:010-88225063。
科研院
2025 年 2 月 7 日
(联系人:马俊、张金华,联系电话:020-6164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