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中试平台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4〕7 号)和《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2025 年行动计划》,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引导和规范我省中试平台建设发展,根据《广东省中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广东省中试平台的通知》(粤发改高技函〔2025〕1113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省中试平台是指注册地址在省内,依托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主体建设,为全社会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等提供中试公共服务的平台或机构,是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公益性平台载体,是我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新型基础设施。
(二)省中试平台分直接认定、新建和提升三类,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中试服务需求,聚焦有前景、有优势、有潜力、有特色细分领域,优先认定和集中资源建设一批亟需 “锻长板、补短板、惠中小” 的省中试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领域的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
(三)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研究机构等联合申报建设,申报省中试平台的场地、设备应集中设置于牵头申报单位,长期用于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职能。
(四)各单位申报省中试平台,要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一体化推进 “硬投资” 和 “软建设”,围绕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明确提出 “软建设” 目标举措,建立健全平台发展长效机制。
(五)各单位推荐省中试平台,要遵循 “少而精” 的原则,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创新发展等需要,择优报送符合条件的省中试平台,每个产业领域推荐的平台原则上不超过 3 个且明确排序。优先支持建设运营资金保障有力、地方支持力度较大的平台。
二、申报领域
本次省中试平台申报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储能、新材料、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商业航天、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 9 大重点产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中试平台应符合《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中试平台申报指南》(附件 1)相关条件和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合法合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程序
建设单位根据相关领域申报指南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前向科研院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可编辑文档、表格和盖章版 PDF),包括申报表(附件 3)、申报书和佐证材料附件(附件 4),科研院统一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也须加盖公章),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的省中试平台名称和领域、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
(二)申报材料需使用统一封面(见附件 3),按申报表、申报书、佐证材料附件的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统一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请各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附件:1. 广东省中试平台申报指南
2. 广东省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3. 广东省中试平台申报表
4. 广东省中试平台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王颖峰 电话:61647452)
科研院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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