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161000号)要求,将对我校已完成建设验收的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开展考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周期:201411日~20151231日。

  二、申报时间

  有关报送材料请于2016630日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请各省重点实验室以实验室主任的账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填写申请书”,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找到“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的子目录“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考评”,开始填写考评内容。

  三、评估方法

  1.依据和内容

  本次评估按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进行,包括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及开放运行等三部分内容。

  2.评估流程

  本次考评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考察拟于8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

  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摘牌五个档次。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实验室,将根据年度预算给予运行经费资助;对整改的实验室,将实施1年限期整改;对摘牌的实验室将不再被列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4.注意事项

考评申请书中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带头人以及固定人员不能与其他省重点实验室重叠,系统将自动查重,一旦发现存在重叠情况,人才队伍结构一栏将不得分。请各二级单位认真把关,做好本次考评工作。

科技处

2016616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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