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5]91号)要求,省中医药局将对建设中医药强省2012年度延期课题、2013年度课题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7月16日将相关材料交学校科技处,电子版发邮件至fxjwb6@smu.edu.cn。
科技处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
关于对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中医药科研课题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2012年度延期课题、2013年度课题。
二、申请结题、中止和延期者,分别填写《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省中医药局网站(网址:www.gdszyyj.gov.cn,科技教育-工作动态栏)下载。
三、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相关高等院校和省直有关单位(各综合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并根据《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中医办〔2009〕96号)文件要求,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的课题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填写《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7月22日前,以正式公文将《申请2015年广东省中医药局检查验收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结题(中止)申请书》(一式四份)及《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延期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我局科教处。我局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对纳入检查验收范围而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立项后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1.
2.
3.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联系人:伍杰勇,电话:020-8384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