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教思函〔2015〕5号文件精神,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于2015年2月11日将有关材料:《项目资金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的《项目资金申报书》扫描版、申报一览表及所有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交科技处。
学校名额分配如下:
学生处:2项
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1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2项
就业指导中心:1项
科 技 处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财政(税)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开展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含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和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两个类别,面向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和教育部门德育工作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德育工作研究人员。
二、项目内容
立足于本地区、本学校德育工作基础、现状与发展方向,反映德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立足于研究解决学校德育难题与薄弱环节,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实践性项目;立足于科学总结实践经验与凝练特色,体现广东特色。题目自拟。
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应针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各领域的前沿动态。鼓励高校领导亲自抓调查研究,抓突破重点和难点,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素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深化实践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选题。
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应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体现学校德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鼓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牵头整合地区资源,探索符合广东实际、地区特征和学校特点的学校德育及青少年学生品德发展规律,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堂教学融入育人功能、整合资源打造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探索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创新等方面选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注重可操作性,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选题科学,内容充实,措施具体,符合广东实际,可操作性强。
(二)申报项目要注重可辐射性,便于交流与推广,能够凝练全省德育创新经验,优秀项目研究成果将在全省高校推广。
(三)申报项目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提倡以实践类项目成果报告、专著等作为成果形式。
(四)申报项目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充分体现德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地方高校与各地市教育局联合申报,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鼓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要带头研究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作台帐,明确具体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为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高校德育创新项目以高校为申报主体,每校不超过6项。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为单位组织申报,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每校限报2项。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财政省直管县申报的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由教育局、财政局根据申报程序直接审核认定。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
(二)立项数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前置审核的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对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并依据申报项目的性质、意义、作用、影响力以及项目申报人的相关条件将立项项目划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并确定部分重点项目给予资助研究经费每个10万元,资助总额为650万。
(三)重点项目同时列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研究项目(德育专项);一般项目中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列入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列入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
(四)以前年度承担过省德育工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单位,须同时将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绩效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抽查核实,并作为2015年项目评审遴选的考核因素。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纸质文本申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请于2015年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广东省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如一个单位有多个申请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一览表、项目申报管理员登记表各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2.网上申报
(1)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项目申报管理员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网上办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省级教育工作专项” —>“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进行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必须在2月13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一是按照一份《项目资金申报书》一次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即每份《项目资金申报书》对应一个办件编号,不能将所有《项目资金申报书》进行打包申报。
二是“条件自检”环节的“项目名称”栏统一填写为“申报单位全称”。
三是“上传附件”环节的上传材料为《项目资金申报书》,须使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扫描版。
(2)同时请各单位登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y.scnu.edu.cn,为本校或本地区申报人开通在线填报账户,再由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提交本校或本地区德育科研管理员。各校或各地区项目申报管理员应在2月13日前审核完毕并在线提交。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王翠榆,联系电话:15626296793,邮箱:gdgxszk@163.com。
(二)前置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请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且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前置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前置审核、不予受理的项目,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前置审核的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及其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对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进行审核认定。
(四)下达资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计划,并按规定呈批。根据审批结果,下达专项资金。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周中桅;电话:020-37627462;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莫辛燕,电话:020-83170362 。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或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阅下载。
附件:1.广东省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书
2. 广东省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