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4]14号)文件,省规划办将开展对2013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2014年以前暂缓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催交等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学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请使用2014年1月修订版,可从省规划办办、全国社科规划办或科技处网页下载),纸质材料请11月18日前将交科技处。
2、2014年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通知各项目负责人,10月27日进行项目校内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单位在11月12日前自行检查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情况,并撰写年度检查综合报告。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纸质材料请11月18日前交科技处。
(3)各单位对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和2014年以前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催交,于12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交科技处。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将作终止项目处理。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邮件至fxjwb6@snu.edu.cn。
附件:1、
2、
科技处
2014.9.18
(联系人:许宏,联系电话:64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