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4〕39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监审字〔2014〕749号),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省财政安排的2011~2013年省级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意义
本次第三方绩效评价是对省级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一次最全面的综合评价,时间紧、任务重,且会影响到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今后的申报工作。对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或延期报送资料等现象将严肃处理,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纳入信用管理,对各主管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通报批评。
二、绩效评价项目范围
对2011~2013年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项目:包括省计划、省自然、产学研、重大专项、省重点实验室等所有类别。各单位清单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为准(见附件4中的项目清单)。省财政厅、科技厅将在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评价工作组于7月中旬开展现场评价,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财务、管理、技术等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绩效评价项目填报要求
1.每个项目填写对应专项资金的《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中的附件3-1,选择对应的专项),对照《评分表》(见附件3中的附件3-2)的评分标准要求和能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中的附件3-4)对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中的附件3-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承担项目负责人若获得多项专项资金补助,则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填报。
2.厘清项目所属专项。每个支出项目资金所属专项请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查询确认。
3.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评材料进行整理(《基础信息表》、《评分表》、自评报告),同一专项按年度顺序、不同专项按省财厅编制的K-X顺序排列。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在每本自评材料封面标注“XX单位XX项目(K-X)绩效自评材料”,电子版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命名同上。
四、报送时间和程序
基础信息表》、《评分表》、自评报告的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应在6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附件:1、省科技厅通知
2、省财政厅通知
3、相关填写表格
4、填写项目清单
省科技厅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529338894bf0bc1b66d8f0ccdbada197.doc (31.50 KB)
省财政厅通知.PDF
文件类型: .pdf ebb057c322a9e2c49527fd52db9b74bb.pdf (4.06 MB)
附件3:相关填写表格.rar
文件类型: .rar ffa06fcf898e8f10d253bd616226bfa0.rar (267.79 KB)
附件4:填写项目清单.rar
文件类型: .rar ab0174d2b354a250a1debb0be950e1d1.rar (47.11 KB)
科技处
2014年6月23日
(联系人:陈金源,曹蓓 电话:62789165,6278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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