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东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卫办函〔2014〕132号文件要求,2014年广东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1年度立项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填报结题报告书,附上证明材料。未能如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2010年度立项至今尚未结题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必须办理结题,不能结题的要提出中止研究项目申请。逾期不办理结题、中止申请者,视同该项目中止,按规定三年内不能申请省卫生厅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请2015年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
二、材料要求:
1、结题申请:提供《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一套相关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1)一篇以上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性论文的复印件(必须标注项目资助,已录用待发表的提供论文清样),不含综述;
(2)如出版专著者,需提供所写主要章节的复印件;
(3)项目已通过成果鉴定、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负责人排名在前三位的证书复印件。
2、延期或中止项目申请:仅需提供《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于5月20日前统一上报学校科技处。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清单认真做好本单位结题工作,以免影响今后科研项目的申请。
附件:1. 2010、201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 技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陈金源,联系电话:7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