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发布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51号)文件精神,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将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广州市科信局(http://www.gzsi.gov.cn)浏览。

二、申报专项类别

本次通知涉及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的5个专项:

1、科技惠民与智慧城市专项

2、科学研究专项

3、创新平台专项

4、珠江科技新星专项

5、科普与软科学专项

其中,科学研究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科普与软科学专项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各申报单位须按照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专项名称与编号。具体申报形式请参照各专项指南要求。

2. 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 已承担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于已结题的项目,必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未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的项目,且时间已超过项目截止时间3个月,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四、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必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该项目。

2. 申请人需为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

3. 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4. 已承担在研的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五、申报安排:

1限项申报的专项科学研究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广州市重点实验室、软科学专项。请各二级单位将匿名申请书(一式3份)和项目汇总表12013320下午5时前统一交科技处进行校内遴选,通过的项目将予以公告。

科普专项要求各二级单位限报2项。

2. 科技惠民与智慧城市专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328下午5时; 科学研究专项、创新平台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科普与软科学专项等四个专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330下午5

3、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个别专项申报指南对申报书份数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份数准备。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其他材料请按指南通知要求准备。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各类项目要求收齐纸质申报材料,于201342日下午5时前交学校科技处。

4、联系方式:

创新平台专项

联系人:张虹 联系电话:648163

科技惠民与智慧城市专项、科学研究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科普与软科学专项

联系人:许宏 联系电话:789171

附件:1关于发布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

22014年科技惠民与智慧城市专项申报指南

32014年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42014年创新平台专项申报指南

52014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

62014年科普与软科学专项申报指南

7申请书模板汇总

8 申报说明

项目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fa83cad2b12957531f4efa6ad4454f2e.xls (25.50 KB)

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二〇一三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2012年科研数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