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度立项的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启动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集中开展2021年上半年结题的博士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2021830日到期未验收的广东省博士启动项目。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规定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提交延期申请。


二、验收形式

博士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结题采用材料验收,线下填报结题验收书(附件3),各单位根据专业领域选取专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完成后,二级单位需在20216月30将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院,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加盖学校或医院公章,校本部项目的盖章OA将由科研院统一申请并将ID号发给学院科管。

  2.经费决算表(附件3中并加盖经费所在单位财务公章

  3.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论文需注明资助基金号);

  4.其他验收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等);

  5.验收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中


单位根据专业领域选取专家遴选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1名;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3)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附件:

1、2021年省自然(博士启动)待结题验收清单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纵向协同项目结题验收书


  科研院

2021610

联系人:杜思昊,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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