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粤卫办科教函〔2021〕19号文精神,2022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 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同时往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受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者申报。
2.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 35 周岁(1987 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使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kj.gdmde.net/),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单位(学校)、申报单位(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学校,医院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医院)以及项目申报人四个用户类别。
(二)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限额推荐。
1.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项目遴选(《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二级单位收集通过遴选的项目申报人信息,建立项目申报人账号(校本部由校科研院建立账号,附属医院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建立账号);请注意:项目中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建立账号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3.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附属医院审核并提交。
4.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申报书 PDF 文档,填写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打印、签名并提交至二级单位。
5.二级单位对照《形式审查表》的要求对申报书进行形审,确认无误后在《形式审查表》盖章,与申报书一起提交至科研院。
三、伦理审查
1.伦理审查由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所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涉及人的项目:(1)医院的项目在医院进行伦理审查;(2)学院的项目如与附属医院合作,在合作医院进行伦理审查;如涉及人的样品来自其他非医疗机构,需样品来源机构出具样品符合伦理要求的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二级单位科管于11月15日前提交到学校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学校伦理审查流程及所需文件:http://portal.smu.edu.cn/kyy/view.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6&wbnewsid=8374
3.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填写《不涉及人的情况说明》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医院的项目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加盖公章,学院的项目由学院科管收集本单位《不涉及人的情况说明》并审核相应申报书,确认项目不涉及人之后,于11月15日前统一到科研院加盖公章(不涉及人:项目不与人直接接触,包括问卷调查;不使用任何来自人体的样本,包括毛发、血液、粪便、肿瘤组织或细胞、骨组织等)。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 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申报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纸质材料需盖所有单位公章,无需附合作协议。
4.项目起止日期:2022年07月01日-2024年06月30日。
5.2019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结题或延期手续。如未按时完成,将根据未完成的项目数量重新调整申报名额。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督促项目负责人结题(尚未完成结题或延期的项目清单见附件4)。
五、时间和材料要求
1.网络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下午5时,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名额,请项目申报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
2.纸质材料截止时间: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1年12月13日前将本单位基金申报书及每个项目的《形式审查表》各一式一份(《形式审查表》无需与申报书装订在一起)上报学校科研院。申报书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
联系人:黄媛
电话:020-61647521
地址:行政楼204
科研院
2021年10月27日
- 附件【附件1. 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不涉及人的情况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尚未完成结题或延期项目清单.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