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下半年组织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1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等文件要求,各主管部门都在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的过程和结项管理,项目到期后一个月内按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项目提交结项材料。需要延期的,提前三个月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表。其中,2014年以来的省教育厅组织认定的教育科研项目请教务处组织结项验收工作;需要延期的请及时提交延期申请。

  目前科研院清理出至2021年12月需要结项的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是否有遗漏并联系科研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提交结项材料。如已结项,请提供结项证书。


相关链接: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站):https://www.sinoss.net

3.广东省教育厅:http://www.gdhed.edu.cn/

4.广东社科规划网:http://www.gdpplgopss.gov.cn/

5.广州社科网:https://gzsk.org.cn/


  附件:人文社科类项目202112月前需结项的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



科研院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64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