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省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然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现集中开展2022年下半年结题的省级课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截至2023年5月1日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及省自然项目(清单见附件9、附件10)。如果项目未完成合同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且按规定可延期的,可以在项目到期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二、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申请及组织验收两个环节。
(一)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1. (经费≥10万)科技收录报告:在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科技报告(类型选最终报告),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请按系统提供的模板认真填写。(注:经费10万元的省自然项目不再需要科技收录报告)
2. 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省科技计划财政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1-1),并加盖财务章;财政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省自然项目财政经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附件1-2、附件1-3),并加盖财务章(注意!省自然包干制项目经费决算表已更新,见附件1-3;医院省自然项目的财务决算表需加盖医院财务章及医院科研处章后,再加盖学校科研院章及学校财务章);财政经费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3.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封面需填写项目编号、日期、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盖章OA由科研院统一申请后将ID告知各二级单位科管。
4. 成果佐证材料:如论文、专利、培养人才证明等,成果数量需与合同一致。
5. 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打印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变更申请表并加盖科研院章)等。
6. (仅省科技项目需要)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3):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或医院公章。
7. (仅5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要)经费支出凭证:按照每项经费科目,提供单张金额前五名的凭证(记账凭证、发票)。
验收申请提交至科技厅后,如审核无误将标记为“验收申请通过”,可进入下一步组织验收环节。
(二)组织验收
1.验收申请通过后,省自然项目将由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统一组织验收,请项目组按基金委要求准备材料进行验收。
省科技项目将视类型而定由学校或专业机构组织验收,由学校验收的请项目组推荐三名符合要求的在库专家,通过二级单位科管提供给科研院进行验收;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联系专业机构,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验收。
省科技项目50万(含)以下的进行材料验收,50万以上的进行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流程及材料见附件8)。
2.组织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后,项目组需在阳光政务平台的项目验收书中上传验收意见等材料,提交验收书,方可完成验收。
由学校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附件4)、验收专家诚信承诺书(附件5)、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6)。
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上传:专业机构返回的项目验收评审意见表。
注:存在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验收的项目,请项目组与单位科管部门讨论,经科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主动终止,终止流程及材料见附件7。
三、验收工作安排
请附件9及附件10中尚未结题的项目于10月8日前提交验收申请书。由学校验收的项目,10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验收流程;由专业机构验收的项目,请课题组在专业机构组织验收后,及时填写提交验收书。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20-61647521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14
科研院
2022年9月14日
附1:待结题清单中各验收状态代表意义及项目组应尽责任:
--:尚未开始填写验收申请书,请项目组尽快填写提交
验收申请书_填报中:验收申请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验收申请书_退回修改:验收申请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验收申请书_等待专业机构审核:验收申请已提交至科技厅,项目组需及时跟进审核情况
验收申请书_已受理:验收申请材料合格,已被科技厅受理。下一步科技厅将指定验收机构,请项目组及时跟进验收进度。如指定验收机构为“南方医科大学”,请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名单及验收意见;如指定验收机构为专业机构,请按专业机构要求准备材料。
项目验收_填报中:验收书尚未提交,请项目组尽快提交
项目验收_退回修改:验收书提交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项目组按审核意见尽快修改后提交
附2:验收过程中的常见退回问题:
1. 科技报告收录:科技报告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请下载“最终报告”模板。科技报告需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需按照科技报告内容结构: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详细阐述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可过于简短。主体部分建议按项目研究任务全面详细论述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最后再总结研究结果作为报告结论,以及论述创新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 验收申请:
(1)省自然: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签字/未写项目编号/未写日期/盖的不是学校公章;经费决算表未加盖学校科研院公章或负责人签章/未填写日期。
(2)省科技: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封面未签字。
(3)共性:缺少人才培养证明(如人才引进证明、显示导师姓名的毕业论文封面等)。
3. 验收:(由学校组织验收的省科技项目)缺少验收专家诚信承诺函,缺少验收组长签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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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3. 包干制项目决算表-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经费决算表(包干制)-新模板20221031.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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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0.2022下半年省自然待结题项目.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