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学风建设工作
2024年,校领导对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要求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师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做好事关学校重大发展规划、重要学术工作的论证和评价。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南方医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实施细则》(校科字〔2015〕33号)进行了修订。文件修订后,面向全校所有二级单位及职能部门开展了四轮意见征集,并提交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了两轮意见征集,根据各部门及委员意见修改后,提交学校法务审核,并根据学校法务意见修改。修订稿已经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已提交发文。
由于《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已修订多年,为持续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事务中发挥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术委员会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6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文件修订后,面向校学术委员会对修订稿开展了两轮函审,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后,提交学校法务审核。修订稿已经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已提交发文。
校学术委员会全年完成6项重要学术审议事项,覆盖制度建设、人才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在完善学术治理制度方面,审议通过《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召开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新版学术委员会章程、新一届学术道德委员会组成方案及《南方医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明确学术委员会职责边界、议事规则与工作要求,为学术委员会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在人才评审方面,完成“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遴选评审,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专业支撑;在人才培养方面,审议中医类专业高考选科调整方案、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紧扣人才培养核心需求,保障教学与招生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了3起涉嫌学术不端事件,涉及论文16篇;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开展了我校科研诚信自查工作,对我校2021年1月以来发布论文的撤稿自查工作,为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等工作开展了20次学术诚信审核。本年度教育部要求调查科研诚信事件较往年有所减少,且调查结果多为不存在学术不端。在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课程时,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师生对科研诚信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了解较往年提升明显。以上体现了我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师生科研诚信意识显著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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