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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7-10-27 17:08: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南方医科大学学生联合会的章程和本会章程,在校学生联合会的协调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 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南方医科大学大学学籍的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 成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能力:

(一) 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一条 成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三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主动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

(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二名(一般情况下)。

第十四条 学生会现设办公室、生活纪检部、体育部、网络宣传部、外联部、文稿编辑部、文娱部共7个部处,根据各类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小组。各部处设部长(或主任)一名,设副部(或副主任)两名至三名。

第十五条 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办公室:

(1)及时向各部传递主席团有关部署,及时向主席团传达各部处反映汇报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2)定期起草学生会各项工作汇报、总结、负责书写学生会工作制度,策划修改;

(3)收集、整理、管理各部成员及工作的档案,负责各项会议记录的收录整理;

(4)负责学生会物资的管理,活动期间物资的审核及借还,人员调配;

(5)管理学生会财务情况,书写财务报表,处理报销事宜。

(二)生活纪检部:

(1)调查了解全院同学的生活状况,积极地并有针对性为全院同学提供生活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有关同学生活方面的问题,并在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上分享一些生活经验;

(2)定期对全院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

(3)举办贴近生活的趣味性活动,丰富全院学生的业余生活,增进同学间的感情;

(4)负责活动前期的场地申请及装饰。

(三)体育部:

(1)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掘全院体育人才,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

(2)组建、管理各类体育活动的院代表队,组织和训练代表队参加校内各类体育比赛;

(3)组织院系间、师生间各项体育交流活动,加深同学之间友谊团结;

(4) 积极地并有针对性为全院同学提供体育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在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上分享一些体育类资讯。

(四)网络宣传部:

(1)配合书院、学院需要定期制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院橱窗、板报,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我院的工作,公布院内最新动向;

(2)负责全院大型活动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协助其他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海报、展板、幕布、微信推送等宣传工作;

(3)参与南医大医工学生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宣传学院、学生会,是外界了解医工学生会的媒介,展现医工学生的精神面貌,为学生构筑一个富有人文意义的平台。

(五)外联部:

(1)、负责学生会主办或协办的活动的对外宣传,加强与社会的接触,与媒体的联系,争取为我院各种活动拉赞助;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工作,包括联系嘉宾,制作、发送请柬,安排或担任礼仪接待等工作;

(3)、联系各院级、校级组织,社团,保持及时的沟通及交流;

(4)、负责学生会内部的小型团建,促进学生会成员间的沟通及交流。

(5)、负责与和学院、同学联系紧密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做好沟通与交流,保持良好的联系。

(六)文稿编辑部:

(1)营造良好的学风,活跃文化气氛;

(2)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知识竞赛类活动;

(3)邀请学者、优秀学生举办学习学术讲座和报告;

(4)负责多种类别的文稿编写,提高对全院学生的人文关怀。

(七)文娱部:

(1)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业余生活,激发广大同学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为同学搭建施展自我、施展才艺的舞台;

(2)组织重大节日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迎新、欢送晚会,为学院增添更多积极气息,营造良好的院内文化艺术氛围;

(3)领导院艺术团,不断挖掘院文艺人才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培养扩充院文艺队伍。

第十七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文明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部长例会每周一次,作本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周活动计划;各部每周至少一次部门例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九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干事均不得无故迟到。

第二十条 每学年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年总体工作计划。年终主席对各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二十一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并至少提前一周上交副主席,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网络宣传部、生活部、办公室、文稿编辑部)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期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活动更好的开展;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由办公室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二条 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长级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值班表,轮值安排人员定期整理学生会办公室,处理物资借还事宜,不得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文明礼貌,保持办公室整洁与卫生,主席团定期检查实施。

第二十四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五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七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细则:

(一) 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二) 评定采取各部成员自评,主席综合评决的方式。

(三) 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奖学金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南方医科大学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

(四) 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第三十条 其他奖惩措施:学生会成员按规定、按要求出席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各项会议,负责任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注意态度,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对于无故缺席者或缺席理由不当者、对于累计迟到次数较多者、对于办事拖沓或办事不力而耽误工作者、对于对同学态度无理或不端正者、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学生会军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工作得力者、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奖励包括表扬、部门内奖励、升职、学生会奖励、院团委奖励。学生会处罚包括批评、学生会内处罚、除名、学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 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

第二十二条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各班班委是学生会主要的合作力量和团结力量,负责本班内部事务,学生会尊重其独立性,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但在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各班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协调。

第三十三条 各班班委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同学的心声、提出建议或意见。学生会有义务与各班班委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以改进、完善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与学生社团、安大青年报社、安青在线网站、其他院系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相互尊重各自的独立性及各自的权益,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相互交流与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在与其他学生组织产生矛盾和冲突时,以尊重对方权益和维护本学生会权益为前提。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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