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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7-10-27 17:09: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是由对科技活动有一定兴趣和爱好,并热心参与其中的由我校学生组成的从事科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接受校、院团委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校大学生科协的指导,在组织结构上隶属于学院团委,同时接受校、院科技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的指导。

第三条 本协会承认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协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思想,在教务处、科技处和团委,校科创的指导下,在校团委领导下,以“活跃大学生科技学术氛围,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指导思想,结合我院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实践性的课外科技活动,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为同学们进行科技创作创造良好的空间,为促进学校的人文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的口号是:卓越,源于拼搏,始于抉择!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会员通过自愿报名或年级辅导员、任课老师推荐等方法,结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七条 会员会籍由本会办公室管理。会员毕业后会籍自动取消。特殊情况经主席团批准可保留一学期,由大学生科创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②对本会工作有评议、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③优先查阅有关书籍资料的权利;

   ④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⑤有遵守本会章程,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⑥有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为本会工作献计献策的义务;

   ⑦有汇报交流各自的学习工作收获、心得体会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剥夺会员的上述权利;任何会员都必须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十条 本会各级干部、干事由主管部门任命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本会干事在其所属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每学期末由主席团部署对所有会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主席团反馈到会员所在学院。对工作成绩优异、符合相关条件者,推荐参加学校有关先进的评选;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通告本人所在学院。会员所得荣誉称号和奖励情况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十二条 会员考核办法:在主席团统一安排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该部门全体会员按照先自我介绍、自我评议,后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各部门负责人和主席团理事的考核由主席团按照上述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会员因受处罚而被取消会籍或主动要求退会者,办公室负责收回其会员证并存档备查。凡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的,经主席团讨论,三分之二通过即可取消其会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主席负责制。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理事若干。

主席团下设秘书处、网络宣传部、组织联络部、策划实践部四个部门。各个部门由分管副主席负责监督;各部门部长全面领导该中心工作,负责对分管副主席汇报工作。

主席主持主席团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对外代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主持工作时,应指定一名副主席代理。

第十五条 主席团职权为:

   1.解释本会章程并监督其执行;

   2.接受常务主席团提出的重大提案及活动的讨论并做出决策,决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机构的设置与撤并;

   3.代表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学术顾问和指导老师,授予荣誉称号等;

   4.修改本会章程,制定本会各项工作条例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5.通过本会各部门干部任免的提案,代表本会向主管部门汇报请求裁定;

   6.领导和监督各部门实施活动计划;

   7.决定其它未尽事宜。

  第十六条 提案的通过需主席团有二分之一以上副主席赞成。

  第十七条 主席团的职权为:

   1.研究、处理、决定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工作中的重要事务;

   2.根据主席提议,任免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交主席团讨论通过实行;

   3.召开主席团会议及部门负责人述职会议;

   4.决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全校性的大规模活动由常务主席团和学校有关部门或其他学生组织讨论成立的临时工作委员会或临时工作小组负责。


第四章 基层组织及各部门职能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为本会基层组织,由主席团负责监督和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下设秘书处、网络宣传部、组织联络部、策划实践部。

第二十条 各中心及部门主要职能分别为:

(一)秘书处

秘书处直接隶属于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主席团,是医工科创的核心部门,负责医工科创部门工作协调、物资保管(如财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物资管理,资料供稿等)、建档归档、文字处理、会议的记录等方面工作,在主席团与各部门间架起了承上启下的桥梁。

(二)组织联络部

组织联络部部负责医工科创的公共关系工作,如拉赞助,跑外联,迎宾等,包括对外关系的开发和保持,寻求外界的物资支持,以及医工科创内部各部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与其他各院的科创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工作,是医工科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嘘字号班服拉赞助等。

(三)网络宣传部

网络宣传部是医工科创对外的窗口,是医工科创的技术担当,宣传的主力军。主要负责新闻的海报宣传单等设计制作、医工科创公众号的更新和管理、新闻稿的书写等方面工作,是医工科创极其重要的部门。网络宣传部以其立体化多方面的宣传,让医工科创有声有色,也逐渐扩大医工科创在校在院的影响力。 

(四)策划实践部

策划实践部是医工科创的灵魂部门。主要负责书写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科学技术与创新协会各类活动策划案的书写、活动总结、宣传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安排、人事安排等工作,兼具整体大局观和细节处理能力,将各个部门紧密地维系起来。  

 

第二十一条 设有下属组织的部门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转机制并经常性的将活动情况向主席作汇报。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为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捐赠等。经费主要用于举办各项活动等。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有关财务、会议、值班、工作等制度另作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协第六届主席团讨论通过,解释权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主席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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